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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房子,大家非常关注。记者了解到,苏州将对城市低收入人群实行住房的分类保障工作。
今天上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副部长齐骥要求各级政府增加房源供给,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划拨安排廉租房用地,要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更好地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住房。
记者了解到,苏州市区早在2001年就开始实施廉租房制度了。目前,市区已经草拟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发展规划》,规划初步将中低收入家庭分为三档,即: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350元以下,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850元以下,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1220元以下。今后,市政府将根据他们不同的收入情况实施分类保障。
(苏州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