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中心:医保生育险赔付严重"缺斤少两"
 
来源:扬子晚报 点击数: 时间:2008-04-2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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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近期,省医保中心对各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情况进行了调查,昨日公布的情况通报显示,到去年底,多数地方生育保险待遇偏低,有6个市不报销参保人员的产前检查费,有的地方报销水平多年未作调整,普遍落后于物价和医疗服务价格的增长速度。为此,今年内我省将建立生育保险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扩大报销的覆盖面和待遇水平,力争把所有规定项目纳入报销范围,降低参保人员的负担。

  省劳动保障厅昨日通报,截止到3月底,全省企业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已达824万人,比年初净增30.1万人,参保人数居全国第一。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地的生育费用不断提高,生个孩子动辄上万元;物价水平不断攀高的情况下,医疗服务价格也明显增长。虽然我省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增长较快,但待遇水平并未同步提高。

  省医保中心调查了各地的生育津贴、医疗费、营养费等待遇情况,结果发现,与物价、医疗服务价格的增长相比,我省多数市的生育保险待遇偏低,有的地方参保人员的报销标准多年没有提高;有的地方没有把规定项目纳入保障。

  据调查,参保人员的产前检查在无锡、常州、徐州、南通、盐城、宿迁6市不能报销,引产费用在南京等多个地方不能报销,以至于结余的基金未充分发挥效益,“钱没用到位,”参保人员的生育费用负担比较高。目前只有苏州、扬州、镇江、泰州等地保障项目较全(详见本报网站www.yangtse.com)。

  “在这种情况下,各地建立生育保险待遇的动态调整机制是当务之急。”省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已要求各地在近期内做出政策调整,使各地生育保险的报销待遇随当年物价、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增长,同时,力争把所有规定项目纳入报销的范围,把参保人员偏重的生育负担降下来。(于英杰)

各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情况表(截至到2007年底)
 
                                                                                                                                      单位:元

地区

生  育  津  贴

医  疗  费

营养费

产前
检查

顺产

难产

流产

引产

其他

南京

顺产为当月缴费基数×3个月
助娩产、剖宫产为当月缴费基数×3.5个月
晚育则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30天
流产3个月以内的20-30天;3个月到7个月的42天;7个月以上90天

400

1200

助娩产1500
剖宫产3000

3-7个月内800

 

 

325

无锡

顺产为12个月社会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3个月
难产为12个月社会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3.5个月
晚育则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30天
7个月以上流产为12个月社会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3个月
3-7个月内流产为12个月社会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1.5个月
3个月内流产为12个月社会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1个月

 

3000

3个月内300
3-7个月内1500
7个月以上2000

1500

 

595

徐州

顺产为产前12个月职工平均月工资×3个月
难产为产前12个月职工平均月工资×3.5个月
多胞胎每增加一人加15天

 

2000

4000

3个月内500
3-7个月内1000
7个月以上2000

 

 

438

常州

顺产3900
(独生子女或晚育增加1300元)

 

3000

3个月内250
3-7个月内1500

 

放环150
取环200
绝育2000

286

苏州

顺产为产前12个月职工平均月工资×3个月
难产为产前12个月职工平均月工资×3.5个月

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由社保机构
与定点医院按《标准》定额结付。
失业女职工流产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400元、
失业女职工顺产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2400元、
失业女职工难产及多胞胎生育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4000元

300
围产保健补贴700

南通

顺产为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70%×3个月
难产为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70%×3.5个月
3个月以下流产及宫外孕为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70%×1个月
3-7个月流(引)产为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70%×1.5个月
7个月以上引产为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70%×3个月

 

2000

2500
剖宫产2900

3个月内200
3-7个月内1300
7个月以上1800

宫外孕2650

150

连云港

标准:本单位上一年度缴费平均工资×产假天数/30天
产假天数:一般为90天,晚育的加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加10天;难产的,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加15天;流产、引产的,3个月以内20-30天;3个月到7个月的42天;7个月以上90天

400

1500

3200
生育并发症
超出2500元的
个人承担50%

3个月内200
3-7个月内500
7个月以上1000

 

440.4

淮安

顺产为本人缴费工资×3个月
剖宫产为本人缴费工资×3.5个月
流产为本人缴费工资×0.5个月
引产4个月以内的为流产为本人缴费工资×0.5个月
引产4-7个月以内的为流产为本人缴费工资×42天
引产7个月以上的为流产为本人缴费工资×90天

420

1200

剖宫产2600

 

 

 

195

盐城

顺产为产前12个月职工平均月工资×3个月
难产为产前12个月职工平均月工资×3.5个月

 

1200

剖腹产2300

3个月200
3-7个月900
7个月以上1200

 

343

扬州

顺产为产前10个月平均缴费基数×3个月
难产为产前10个月平均缴费基数×3.5个月

1668

2502

生育并发症
417元

3个月208
4-7个月834
7个月以上1459

 

208

镇江

顺产为1910元(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50%
难产为1910元(社会平均工资)×3.5个月×50%
晚育为1910元(社会平均工资)×4.5个月×50%

600

1900

3200

3个月内200
3-7个月内700
7个月以上900

 

229.13

泰州

顺产为产前12个月职工平均月工资×产假×50%
难产为产前12个月职工平均月工资×产假×50%
剖宫产为产前12个月职工平均月工资×产假×50%

330

1500

1700
剖腹产2600

医保范围内按实报销

 

391.44

宿迁

顺产为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难产为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5个月
晚育为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1161

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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