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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4月30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动员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部署,我省将从5月开始,对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2006年和2007年两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还要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部门和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重点检查。其中,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本地区整个部门单位总数的20%以上。专项检查重点包括已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依法实施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执行了集中采购、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是否严格依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等。此次检查将持续到今年9月份。(吴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