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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者可提公积金交房租 江苏出台新规解决职场新人“住房难”
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用来买房,还将成为新就业人员交付房租的一份保障。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新出台的《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允许新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支付个人住房的租金”。对于大学毕业刚刚工作,收入不高又得负担高额房租的职场新人们来说,这是一条重大利好消息。
现状:职场新人三成收入交房租
“我们经过调查研究发现,新就业人员主要依靠三种方式来解决住房问题。”省建设厅副厅长彭向峰在发布会上介绍,此前他们做了个调查,结果发现,大部分新就业人员都是租房住的。南京权威地产研究机构近期发布的《南京市新就业人员住房调研报告》也显示,南京的新就业人群花在房租上的支出平均相当于他们收入的近三成,个别人的房租负担甚至超过了他的收入。
三年前从南昌大学毕业来宁工作的小王月收入3000多元,至今还与同事合租一间60多平米的两室套,每月他俩分摊1400元的房租,“买自己的房子那是奢望,目前就希望租金便宜点。”这是小王的心声。对此,彭向峰表示,怎么使新就业者能够租到合适的住房正是政府关心的关键问题,这次出台的意见就专门提出了几条解决措施。
措施一:提公积金付房租
允许新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住房租金是几条措施中最有突破性的一条。以小王为例,他所在的公司从三年前起帮他缴住房公积金,连同他自己缴纳的部分,现在也积累了1万多元,平均每月400多元。“这笔钱放在那里也浪费,如果可以逐月提取交房租,那就很人性化了。”小王说。不过公积金如何提取还是个问题。彭向峰进行了解释:“全省目前这个工作还没有开展。省政府的文件不可能很细,但是已经明确允许新就业人员没有买房的,用租房解决居住问题,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措施二:政府建经适房出租
除了资金支持外,《意见》也提出了实物支持的办法,那就是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采取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建设一定数量的租赁性经济适用住房,以合理的租赁价格提供给具备条件的新就业人员租住。彭向峰介绍,目前省内苏州、昆山、无锡、常州、南通等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和研究,“怎么推进,每年需要建设多少,建设什么样的住房,怎么选址,下一步都要进一步细化。”对于新就业人员的界定等等,省政府也将进行深入调研后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戚庆燕石小磊
廉租房年内惠及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标准正在制定,未享受房改政策的职工优先购经适房
《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正式对我省各地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作出明确规定。据悉,今年省级财政将拿出1亿元帮助苏北薄弱地区配建廉租住房,全年新建经适房4万套以上,今年底要使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并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
今年年初南京市明确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50元以下和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为“低收入”的标准线。我省的标准又是怎样呢?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告诉记者,我省将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对资格进行认定。
而《意见》对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和建设标准有所调整。我省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由原来的中低收入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家庭,将套型建筑面积严格限定在60平方米左右,对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轮候制度。对1998年11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未享受过房改政策的职工给予优先购买。同时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
《意见》中还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吴震强昨日也表示:“纳入年度供应计划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在没有按照计划落实用地到位的情况下,从第四个季度开始,将停止向其他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供地,”他还介绍:“我们现在要求每年一月,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向省上报工作计划,如果我们发现有些地方没有按照供地计划来供应,我们可以暂停审批土地。”戚庆燕石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