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十元拼车费掀人下山涧连一男酒后冲动杀人
 
来源:扬子晚报 点击数: 时间:2008-07-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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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素不相识的两名男子在拼车过程中交上了朋友,并互留了电话号码。下车后,一名男子竟为十元钱拼车费而冲动杀人,细心的民警通过电话号码很快就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昨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连云港警方依法刑拘。

  7月8日凌晨3时许,连云港分局陶庵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陶庵庞沟桥上有二人打架,扭打过程中,其中一人将另一人竟然掀下了山涧沟,生死不明。值班民警立即前往案发现场察看,借助微弱夜色,隐约看到庞沟桥下横卧着一个人影。民警迅速抵达六七米深的山涧沟底,只见一男子满面是血,已气绝身亡,遂将案情上报。

  经过调查,死者姓林,系连云区某单位的货车司机。根据死者身上的手机表明,当日凌晨2点多,他曾拨打过一个手机号码。警方通过技术手段,获悉这一号码是连云区刘某的。但民警通过多方调查,发现两人并没有任何交往或交情。既然如此,他为何会在死前一个小时拨打这个号码呢?随后,警方传唤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在迫于强大审讯攻势下,次日,刘某如实供述了杀人经过。

  7月8日凌晨2时许,36岁的刘某在新浦区的哥哥家喝完酒后,从新浦华联商场前,乘新浦——连云专线出租车回家,并与同车乘客林某搭讪,因为同在连云区上班,两人很快熟络起来,并在车上互留了电话号码以便日后再联系。

  到达目的地后,两人决定拿出10元钱再次同乘一辆出租车到连云区陶庵庞沟桥附近。可林某到达目的地后,没有和刘某招呼径直就下了车,却未提10元车资怎么付的问题,刘某一看非常生气,立即下车与林发生争执,刘某借着酒劲,死命掐着林的脖子将其按在庞沟桥的栏杆上,并趁势拎起林某的裤管,将其掀到桥下六七米的山涧沟底。

  (权臣江静张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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