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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亲生儿子,8旬老太打官司夺“房”
亲生母亲过世后,继母和亲生父亲结婚并一起生活了10多年。去年父亲过世后,6个继子继女把继母刘美红(以下均为化名)像亲生母亲一样对待。然而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在为继母热热闹闹地操办了80岁大寿后,自己突然被继母告上了法院……
父亲生前
让女儿为继母写下保证书
“如果我父亲马建国在继母刘美红之前离开人间,我马丽丽一定会让继母在现在所住的房子里面安享晚年。”马建国大女儿马丽丽在律师事务所拿出了当年自己写的保证书。
“2005年我父亲马建国得知自己病重后,让我写下了这张保证书。”大女儿马丽丽回忆说,1995年的时候,丧偶多年的马建国和刘美红结婚了。当时,刘美红和前夫离婚后,两个儿子两个女儿被判决跟前夫生活。离婚后,刘美红把单位分给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了自己的大儿子,自己则搬到了马建国单位分的房子里居住。而马建国自从妻子去世以后,就和大女儿马丽丽生活在一起,很早之前就把这个房子的产权过给了自己的大女儿。
父亲过世
子女把遗产全留给继母
去年年末,马建国离开了人世。6个子女一致商定,父亲留下的所有股票、存折和现金全部给继母刘美红。
“虽然我们也有权得到父亲留下来的遗产,但是这10多年来,我们在心里早把继母当亲生母亲一样看待了。”大女儿马丽丽说,“继母对父亲的照顾真的是无微不至,尤其是父亲生病期间就愿意继母照顾她,给他喂饭擦身体什么的。父亲的遗产,我们兄弟姐妹6个人愿意全给继母。”
小儿子马宾语也道出了同样的看法。
继母发难
忽然把继子告上法庭
然而让6个孩子没有想到的事情是,就在他们帮继母庆贺完生日后没多久,老太太突然把他们告上了法庭。而且老太太还拿出了一张马建国给她留的遗嘱:“在我过世之后,把以前祖上留给我的老房子留给刘美红。”和和美美的一家子,被老太太这一下弄乱了,6个子女这才想起来,父亲还有一间老房子,那是当年父亲母亲结婚时候的房子。
马建国遗嘱中所指的老房子是当年马建国父亲给马建国兄弟四人共同的房子,兄弟四人平分下来也就20多个平方,马建国一家从老房子里搬出来已经几十年了。房子一直让马建国的弟弟马建家在用。
“我们谁也没有想到继母会因为这个老房子把我们告上法庭,当时说把父亲所有的遗产给继母,还真是把这老房子给忘了,而且叔叔一家还住在里面。”二女儿马雪雪不解地说,怕父亲过世后,继母一个人寂寞,兄妹们还给继母办了一个轰轰烈烈的80大寿,没有想到继母竟把我们告到法庭了,这真的挺伤感情的。
继子回应
想法设法“送”房子给继母
6个孩子伤心归伤心,但是仔细一想,继母年纪大了,这样折腾一定会对身体不利,还是他们自己去想办法帮继母早点解决这个问题。
他们从律师那里了解到:虽然继母确实有父亲留下的遗嘱,但这个老房子是父亲马建国和他生母共有的财产,继母能得到的也只是房子的一半。
这时,大女儿马丽丽突然在家里发现,原来父亲的这个老房子还有两个房产证,一份是“民国”时期1936年的个人房产证,一份是解放后1952年,四兄弟新办的房产证。
按照律师的说法,只要能说明这个房子是父亲一个人的,继母就可以拿到整个房子的房产了。这下可把6个继子继女乐坏了,事情终于可以解决了。
但律师却表示,法律上只承认解放后的房产证。让人麻烦的是,即使承认“民国25年”的房产证,但是由于马建国很早就与前妻结婚了,这种情况应该是按照当时的法律来办,老房子还是属于马建国和他发妻的共同财产,刘老太太还是不能得到全部的房产。
6子女于是一同帮忙,通过调解“承认”了民国房产证,把老房子全给了继母。
原因揭秘
继母所做都是为亲生儿子
就当所有的孩子认为刘老太太会从马丽丽家搬出去住老房子时,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刘老太太自己还一直住在马丽丽家,房子却给了另一个人住。
原来刘老太太的二儿子一直没有成家立业,从监狱放出来没有多久,一直住在哥哥家。二儿子知道母亲刘老太太有马建国留下的老房子遗嘱后,一直鼓动刘老太太把那个房子弄回来给自己住。
得知事情真相的马家儿女,这回心里可真有了“疙瘩”。
通讯员黄建中
实习生华晓丽
本报记者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