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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的原则是‘应保尽保’,让困难群众得到必要的保障;同时,还要‘应退尽退’,避免养懒汉,把钱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这是《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的原因。昨天,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修订后的新细则。今后,南京将对进低保的门槛“卡”得更严,与此同时,也加大了对老、弱、病、残、幼、学等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力度,放宽准入条件,提高保障标准。
规定更细了!22种情形不能入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这是申请低保的最基本条件,不过不是唯一条件。修改前的实施细则规定了13种不能进低保的情形,如饲养高档宠物,有高值收藏或持有股票等金融资产等,而修改后的实施细则将进低保的门槛“卡”得更严,细化了十二大类22种情形不能进低保。
细则新增了诸如“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年内家中购买单件价值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倍以上(含10倍)非生活必需品的家庭”,“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各类服刑、劳动教养期内人员”等条款作为不能进低保的条件。
·新规亮点
低保户也能用手机
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一些条款也做了“放宽”处理,市民政局低保处副处长张顺翔说,过去规定低保户不能有手机,除非工作需要,但考虑到现在手机已经成为普遍的通讯工具,所以将这条修改为“持有并使用高档移动电话”的不能进低保。
住房面积放宽了
原规定“城区1人户私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45平方米、2人户超过60平方米的家庭”不能进低保,新规放宽为“城镇居民1人户住房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2人户超过7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