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宝马车就不还钱 罚"老赖"首开30万罚单
 
来源:扬子晚报 点击数: 时间:2008-05-0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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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通知书

  你躲起来也没用,罚你30万!

  赖账不还,最高可以罚款30万或拘留。4月1日起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将“老赖”们赖账代价提高10倍。但即使这样,还有一些“老赖”心存侥幸,拒不执行。南京高淳有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总开着宝马750,但就对法院判决长期推诿、阳奉阴违。为维护法律尊严,震慑其他老赖,近日高淳法院对这家公司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据了解,这是南京首次对老赖处以的最高罚款。

  今年1月29日,高淳法院立案受理了常州某机械公司申请执行南京某房地产公司欠款纠纷案,执行标的额300余万元。立案后,执行人员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申报财产裁定等法律文书。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表示,临近春节执行对公司影响太大,公司将于春节后到庭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春节过后,李某并没有到庭协商,执行人员多次联系他,但李某总是先爽快地答应后又以种种理由搪塞、推诿。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法院依法查封了其所属的车辆、开发的房产等。3月底,李某承诺将先付150万元,执行员即向其送达了通知,并明确告知如不按该承诺付款,法院将依据新民诉法的规定对其公司进行相应的处罚。但李某仍迟迟不肯履约,而且人也找不到了。4月中旬,经多方查找,执行人员终于得知李某的行踪。4月25日晚11时许,执行人员接到小区居民举报李某已回家的消息后,立即驱车赶往南京。这一次还是没抓到李某本人,但扣押了李某公司所有的一辆宝马750。鉴于李某在执行过程中的一次次消极拒绝执行的行为,经合议庭评议、院长审批后,决定对李某公司适用新民诉法规定罚款30万元。在接到罚款决定书后,李某即前往法院进行协商,并与对方达成还款协议;同时,认识到了自己拒不执行的错误性和违法性,如期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以后一定会认真遵守法律规定行事。

  明执高彦吉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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